2012年昆明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原年检),云南会计证年检年审
关于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配合各级财政部做好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财政部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希望各位会计人员及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选择自己学习的内容,参加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凡在2012年3月31日(云南省级)、4月30日(昆明市级)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2008年、2010年两次未进行注册登记的持证人员),必须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
二、会计继续教育学习重点内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发《云南省2011年和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文件精神,主要学习内容有:
(一)公共类
以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初、中、高级会计实务学习为主。
(二)企业类
大中型企业围绕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小型企业围绕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实施细则、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行政事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其中:卫生系统以《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为重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农村基层
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等内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三、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我校主要开展面授培训,采用教师讲授与互动研讨相结合。可根据贵单位具体要求安排上课。我校可提供的教学服务有:
(1)送教上门:是指贵单位具有(或能组织)50人以上的人员需要参加培训班,双方协商授课时间,由我校委派授课教师到贵单位指定地点授课。
(2)外出培训:根据贵单位的需求,我院可以组织外出到指定地点培训(注:我校能组织的地域是有一定局限的,贵单位可以先提出所达地点,双方协商确定)。
(3)到我校参加报名学习咨询 、5102114,
企事业团体报名联系高老师。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注册登记年度累计学习不低于48学时。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师资:
我校目前拥有70余位专兼职财经会计领域专家教授,均具备教师资格、副教授以上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中高级职称等,是目前云南省会计培训机构中师资队伍强大,培训体系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体系质的财经会计类培训机构。
六、课程时间安排
业 余 班:即日起开始,为方便在昆工作的会计人员,我校分别开设周末班、晚班、集中面授班等,平均每月均开新班,满足不同学员需求;
送教上门班:为方便企事业单位、机关等团体会计人员,可由双方协商确定授课时间、授课地点及授课方式;为方便各地区团体培训的会计人员,可由双方协商授课时间及授课方式。
外出培训班:双方共同协商授课时间、地点、师资等。
七、收费标准
24小时的学员,200元/人/期(包含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用);48小时的学员300元人/期(包含培训费、资料、考试费用);企事业团体培训根据培训内容要求另行协商确定。
八、联系方式:
联系、5102114,联系人:高老师、伍老师;企事业团体报名服务专线,高老师。
教学、服务监督与投诉(霍老师)
联系地址:昆明市北京路668号摩玛大厦二期B座、31楼3107
乘车路线:市内乘坐3路、61路、71路、23路 50路 K1路到凤凰村下
特殊说明:省本级所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每2年登记一次,下一次登记时间是2012年,接受面授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48小时。连续两次不进行注册登记者,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通告,并重新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收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云南泛亚财经与教育培训学院
二0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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